浦霞政〔2023〕30号
关于成立霞美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镇的普查工作,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漳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漳政办〔2023〕14号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关于成立古雷开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漳古办〔2023〕36号,经2023年6月12日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霞美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陈艺龙(镇党委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洪国太(镇党委秘书)
成 员:王印良(镇经发办主任)
陈跃强(镇党政办副主任)
陈玉环(镇党政办副主任)
林小东(镇经发办副主任)
吴瑞生(镇社事办副主任)
林光荣(镇综治信访副主任)
林江翔(镇综治信访办副主任)
林建新(镇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林文龙(镇社事办副主任)
林旺泉(镇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黄汉明(镇统计负责人)
林振宗(镇劳动保障负责人)
林伟超(镇管中队副中队长)
张锦山(镇管中队副中队长)
各村党(总)支部书记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统计站,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秘书洪国太兼任,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成员:黄汉明、林小东、刘江山、刘亚汴、戴阿妹、林舒敏、林桂煌、刘阿惠。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镇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各村(居)要在本周成立以村书记为组长的经济普查工作组,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
霞美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