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霞委〔2025〕 20号
关于刘坂垦区管理区人员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机关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太心同志任刘坂垦区管理区副主任,主持刘坂垦区管理区工作;
刘国龙同志任刘坂垦区管理区副主任;
刘玉同同志任刘坂垦区管理区副主任;
委派刘小虎同志任刘坂垦区管理区监事。
特此通知。
中共霞美镇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