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 | ||
| 本单位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古管办【2017】47号文)的有关规定,经对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人员进行审查,现将符合申请条件对象予以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 | ||
| 如对公示对象的条件有异议或确与事实有出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公司综合部或本单位办公室反映,本单位将据实予以纠正。 | ||
| 举报地址及联系电话:本单位办公室电话:05963892003 | ||
|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 ||
| 2017 年11月1日 | ||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符合条件 |
| 胡晓鹏 | 35062319820423**** | 符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 |
| 周解梦 | 41052319941009**** | 符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