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湾古雷经济技术开发区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
2017-11-01 09:14 来源:
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对象公示
    本单位根据《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古管办【2017】47号文)的有关规定,经对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人员进行审查,现将符合申请条件对象予以集中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
   如对公示对象的条件有异议或确与事实有出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本公司综合部或本单位办公室反映,本单位将据实予以纠正。
举报地址及联系电话:本单位办公室电话:05963892003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2017 年11月1日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符合条件
胡晓鹏 35062319820423**** 符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
周解梦 41052319941009**** 符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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