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湾古雷经济技术开发区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2021-06-23 09:54 来源:漳州古雷开发区
  当前,处于群众扫墓敏感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天气将持续干旱,加上踏青旅游人员增多,农事、林事、祭祀、旅游等野外用火将大幅增多,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5月5日为全区林区野外禁火期,全区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在禁火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以及其它生产用火;(二)禁止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烧烤食物以及其它生活用火;(三)禁止上坟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四)禁止其它野外用火行为。

三、在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派员设卡检查,严防严守,查禁火源上山。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32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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