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ZPL漳招【2022】第010号
1.项目条件
本项目古雷精细化工园区(一期)征迁安置房修缮工程已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以 古财投审【2022】42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浦县杜浔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古雷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古雷精细化工园区(一期)征迁安置房修缮工程预算审核价3155234.3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古雷精细化工园区(一期)征迁安置房修缮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及编制说明、文件为准;
(2)发包内容:古雷精细化工园区(一期)征迁安置房修缮工程;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预算审核价3155234.3元,最高控制价2839710.87元 ;
本项目下浮率:下浮率(K)的取值经古财投审【2022】42号文确定10%,最高控制价为发包价。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最高控制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方式②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合同方式。③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工程中标单位支付。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古雷开发区承包政府投融资小规模工程诚信企业名录库(第一批)中的企业。如候选企业在抽取时发现不在候选企业名册内,则不能参与抽取。
4.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报名参选时间:2022年05月04日至2022年05月06日;
4.2报名方式:候选企业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7室,联系人:小游 电话:0596-2106390)报名;
4.3抽取时间:2022年05月07日下午15:30分;
4.4抽取地点: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4.5抽取方法:简易抽取法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格类型: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后7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1)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于开工后28天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该部分费用从每次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预付部分的金额为止。其余部分按同进度款进行支付。
(2)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应扣除甲方扣回的工程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70%,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并确定其工程造价,报发包人确认后拨付工程款。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经甲方委托的审核机构完成结算审核及竣工材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核价的97%。
(4)剩余结算审核价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备注:①若因项目业主/发包人资金不到位等自身原因而不能及时足额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实际影响到施工进展,甲方同意给予顺延工期,但不给予任何经济上的赔偿;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变更增加的工程造价(除已签定的补充协议书另行规定除外),发包人不予在结算前支付,在工程造价结算经第三方审核且资料归档完成后支付;③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每一笔款项前,应向发包人出具国家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7.2履约担保形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②银行保函;③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须为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前缴交,未按规定缴交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7.3履约担保期限:有效期应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施工方须附上一份竣工验收报告)。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网(http://www.guleiport.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浦县杜浔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浦县杜浔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邮编:363215 电子邮箱:/
电话: 13605022602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幢2梯1307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zplzbb@163.com
电 话:0596-2106390 传 真:/
联系人:小游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古雷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金福路与纵七路交叉处新港城金福路182号(漳浦县杜浔镇古雷镇政府对面)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号
单位名称 :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 应 函
致: (建设单位)
1.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的抽取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后,愿意按抽取告知书规定的发包价组成和计算方法确定的发包价承担本项目,且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名。
2.一旦确定承包单位为我方,我方将按照抽取告知书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在抽取确认函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3.一旦确定承包单位为我方,我方将派出作为本工程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并按照抽取告知书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配备相应人员。
4.我方承诺在本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本响应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抽取确认。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抽取确认函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盖章)
地 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二、其它应提供的材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