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文教体旅局、行政执法局、农林水局、新闻中心、古雷公安分局、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
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雷开发区菜屿列岛周边海域水下遗址文物保护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古雷开发区菜屿列岛周边海域
水下遗址文物保护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文物保护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菜屿列岛周边海域水下遗址文物保护工作,配合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及圣杯屿元代沉船遗址考古发掘工作,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提升水平,防止水下遗址文物盗捞案件发生,特制定此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加强相关部门的联合,强化综合防范打击措施,建立“摸排、巡查、打击、技防、管控、宣传”相结合的文物保护综合防范体系,全力防止在考察和发掘期间发生盗捞文物案件。
二、实施时间
2022年6月至古雷圣杯屿水下考古发掘工作结束。
三、工作措施与职责
1.区文教体旅局:邀请国家文物局水下考古队共同参与防范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建立综合防范体系,形成“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
2.各镇:协助收集排查盗捞水下文物线索,及时上报区文教体旅局,将盗捞水下文物违法行为遏制在始发苗头,在辖区内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提高群众保护文物的意识,动员群众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古雷镇还需协助对杏仔海滩进行巡查。
3.区行政执法局:协助区文教体旅局加大文物保护执法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水下文物失盗、破坏、走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案件。
4.区农林水局:加大在册管理渔船管理力度,加强考察发掘范围内海域渔船捕捞作业管理,禁止下网作业行为;加强渔港船舶动态监控,及时通报可疑船只情况。
5.区新闻中心:在考察期间,加大文物保护和文物打击的报道;在发掘期间,参与文物发掘的宣传报道。
6.古雷公安分局:制定陆上巡查工作方案,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可疑车辆人员,加大物防与技防监测力度,把紧古雷石化基地安全检查站安全关,防止车辆运输文物出关,收集排查盗捞水下文物线索,与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联合共同打击盗捞水下文物违法行为。
7.漳州海警局漳浦工作站:制定海上巡查工作方案,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可疑船只,形成震慑力,收集排查盗捞水下文物线索,与古雷公安分局联合共同打击盗捞水下文物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1.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古雷圣杯屿沉船遗址抢救性水下考古发掘已列入国家文物局“十四五”重点项目,该遗址的考察和发掘将为研究我国元代航海史、造船史、海洋贸易史、海上丝绸之路等提供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填补我国元代海船的空白,具有重大的考古意义。同时,沉船遗址发掘的宣传报道将极大地扩大古雷开发区的社会影响面,提升古雷开发区的历史文化底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沉船遗址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沉船遗址文物考察和发掘工作顺利实施。
2.要切实履责到位。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职责,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精干人员制定出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工作措施操作性强、实用性强,切切实实把文件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确保沉船遗址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3.要切实形成合力。区文教体旅局要积极做好牵头单位职责,统筹协调好各项事宜,各相关单位要共享信息,协同合作,针对实际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联合工作机制,确保形成沉船遗址文物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