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经自主申报、材料初审、实地勘察等环节,拟同意以下单位设立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现对拟同意设立的培训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6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
机构名称 | 培训类型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机构地址 |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义华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类 | 美术 | 胡义华 | 福建省漳浦县古雷镇下林路773号 |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星之梦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文化艺术类 | 舞蹈 | 刘秋芳 | 福建省漳浦县杜浔镇正阳村影院边18号 |
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96-6081897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教体旅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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