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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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一览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中沙石化有限公司福建古雷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深加工联合体项目220kV中沙变电站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20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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