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8月27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致电至0596-3892166。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漳浦县霞美镇山前村民委员会。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厦门市皓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古雷港经济开发区霞美镇沿海基干林带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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