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古雷开发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林水局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古雷开发区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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