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古雷开发区关于促进2024年第四季度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局
2024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古雷开发区关于促进2024年第四季度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全力抓好第四季度经济工作的明确要求,全面落实近期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努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2024年第四季度产值同比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2024年第四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第四季度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在推荐优秀企业家、先进个人等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古雷能源科技公司、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
二、支持产业项目竣工投产。对在第四季度新建成投产并且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产业项目,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力促项目扩投资。根据第四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情况,分档给予奖励:
(一)截至2024年9月,累计完成投资额占入库总投资比例超50%的项目,第四季度完成投资额超过2024年前三季度中最高季度投资额的,给予一次性补贴8万元;
(二)截至2024年9月,累计完成投资额占入库总投资比例在30%-50%(含50%)的项目,第四季度完成投资额超过2024年前三季度中最高季度投资额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截至2024年9月,累计完成投资额占入库总投资比例在30%以内(含30%)的项目,第四季度完成投资额超过2024年前三季度中最高季度投资额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
(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支持港口码头企业壮大规模。辖区内港口码头规上企业,根据第四季度完成营业额情况,分档给予奖励:
(一)辖区内港口码头规上企业,第四季度完成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15%,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二)辖区内港口码头规上企业,第四季度完成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10%,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经发局)
五、开展石化企业供需对接活动。认真落实我省扩内需促消费有关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开展石化企业供需对接活动,助力企业拓展市场。对第四季度自行举办或主动承办上中下游产业供需对接会的石化工业企业,按照活动规模和活动成效给予一定补贴,单次活动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商务局)
六、加大促消费力度。对参与古雷开发区“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并与银联合作的商户,在活动期间产生的银联过账手续费,按照商户实际销售金额的0.6%给予补贴,补贴期限自2024年9月开始,2024年12月31日截止。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政银企对接,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强化财政资金作用,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石化产业信贷支持,对支持经济发展的信贷业务予以地方贴息。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古雷税务局)
八、加快建筑业发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做好重大项目建筑业企业招商工作,加快意向企业资质落地,提高增量产值;对增产增效突出的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经发局)
九、表彰纳税企业。对2024年纳税额超1000万元企业进行分档表彰。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古雷税务局)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第四季度经济发展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推动、早落实,抓紧组织实施。同时,要统筹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安定稳定。持续深化“千名干部挂千企”帮扶活动,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加快重大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