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步审定,我登记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年 11月25日之前)将有效证据和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处将予以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 联系方式:0596-3892167 | |||||||||
| 序号 | 申请人 | 被继承人 | 权属材料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 土地 | 房屋 | ||||||||
| 1 | 林志军、林宰 | 林荣加 | 《国有土地使用证》:霞国用(1993)字第000152号; | 福建省漳浦县霞美镇霞美村云霞路169号、169-2号、169-3号、169-4号 | 171.13 | / | 住宅 | 1. 林志军继承于林荣加;2. “林荣加”与原土地证权利人 “林荣家”为同一人; | |
| 公告单位: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 | |||||||||
| 2024 年11月0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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