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01日以闽政地〔2024〕690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0.5797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漳浦县2024年第八十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 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三、 征收土地位置:古雷镇港口村、西林村。
四、 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古雷镇港口村0.5774公顷、西林村0.0023公顷。
五、 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村名 |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 |
古雷镇港口村 | 水浇地 | 0.3751 | 68.1750 |
旱地 | 0.1782 | 68.1750 | |
田坎 | 0.0010 | 40.9050 | |
农村道路 | 0.0141 | 40.9050 | |
沟渠 | 0.0090 | 40.9050 | |
青苗补偿费 | 4.9797万元 | ||
西林村 | 水浇地 | 0.0023 | 68.1750 |
青苗补偿费 | 0.0207万元 |
六、本次征收涉及古雷镇港口村、西林村,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如对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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