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审定,我登记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02月06日之前)将有效证据和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处将予以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
联系方式:0596-3892167
序号 | 申请人 | 被继承人 | 权属材料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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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 | 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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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庚和 | 李玉居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沙集建(1998)字第2435号
| 漳浦县沙西镇高林村高林坑沟东7号 | 172.50 | / | 宅基地 | 1. 李庚和继承于本集体村原成员李玉居; 2. “李玉居”与原土地证权利人 “李玉枝”为同一人; | |
2 | 李栋梁 | 李玉居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沙集建(1998)字第2412号
| 漳浦县沙西镇高林村高林坑沟东8号 | 167.83 | / | 宅基地 | 1. 李栋梁继承于本集体村原成员李玉居; 2. “李玉居”与原土地证权利人 “李玉枝”为同一人; |
公告单位: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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