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9日以闽政地[2025]512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9156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漳浦县2025年第五十九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古雷镇西辽村。
四、被征收土地单位及面积:古雷镇西辽村1.9156公顷。
五、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村名 |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区片综合地价(万元/公顷) |
| 古雷镇西辽村 | 旱地 | 0.0111 | 68.1750 |
| 其他园地 | 0.4424 | 40.9050 | |
| 乔木林地 | 0.9694 | 40.9050 | |
| 农村道路 | 0.0131 | 40.9050 | |
| 设施农用地 | 0.0866 | 40.9050 | |
| 田坎 | 0.0017 | 40.9050 | |
| 村庄 | 0.3913 | 68.1750 | |
| 青苗补偿费 | 0.0999万元 | ||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26.9499万元 | ||
六、本次征收涉及古雷镇西辽村,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
如对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漳浦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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