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审定,我登记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29日之前)将有效证据和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登记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登记处将予以登记。
异议送达地址: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
联系方式:0596-3892167
| 序号 | 申请人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用途 | 权属来源 | 备注 | |
| 土地 | 房屋 | ||||||
| 1 | 林小梅、林碰毛 | 福建省漳浦县霞美镇中社村南面98-1号 | 27.45 | / | 宅基地 | 《漳浦县村(居)民非农业用地清查登记表》:字第1230145号 | 1、“蔡飞越”与“林跃方”为同一人 2、林小梅继承于原本集体村成员蔡飞越 |
| 2 | 林小梅、林碰毛 | 福建省漳浦县霞美镇中社村南面93-7号 | 23.51 | / | 宅基地 | 《漳浦县村(居)民非农业用地清查登记表》:字第1230144号 | 1、“蔡飞越”与“林耀方”为同一人 2、林小梅继承于原本集体村成员蔡飞越 |
| 3 | 刘长生 | 福建省漳浦县霞美镇山前村后山31-1号 | 110 | 199.03 | 宅基地 | 漳浦县个人建房用地批准书个人(1997)浦土用字第9966号、《关于刘长生房地一体确权请示》 | / |
公告单位: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处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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