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城市文明养犬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古雷开发区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即日起我区新港城区域实行“文明养犬”城市管理,请新港城养犬居民尽快通过“漳州智慧养犬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登记手续。
古雷开发区城市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