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规范码头运营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古雷镇杏仔陆岛交通码头的陆岛交通码头功能予以停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用码头名称
古雷镇杏仔陆岛交通码头
二、停用时间
自2026年6月12日00时起,正式停用,不再承担陆岛交通码头功能。
三、有关要求
码头停用期间,严禁任何单位、船舶及个人擅自使用该码头进行交通运输活动,违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山湾古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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