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决定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
本通告所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的是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限值要求的装配有柴油机的工程机械、场(厂)内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铲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
二、禁用区范围
新港城区域(东起纵八路,西至疏港大道,南至横三路-纵三路-南环路,北至裕民路以内的区域)(详见附件)。
三、管控要求
(一)在控制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鼓励在辖区内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军用、警用、消防、救护、应急抢险、市政建设和维护维修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依法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监管,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2023年10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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