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执行《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示制度,我区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工作,于2022年4月公布了第一批我区行政执法主体。为适应现阶段行政执法工作,经研究,现将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布为我区行政执法主体,具体信息如下:
附件: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一、行政机关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咨询或投诉电话 | 门户网站 |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田清华 | 漳浦县古雷镇油杏街900号 | 0596-3646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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